山西临汾 :9月底前完成所有钢铁、焦化、火电企业烟羽脱白治理
北极星大气网讯:日前 ,山西临汾印发《全市生态环境治理“春季攻势”行动方案》 。方案要求 ,3月底前 ,全市所有钢铁 、焦化 、火电企业启动烟羽脱白治理 ,5月底前工程要有明显进展 ,确保9月底前完成并正常运行 。
全市生态环境治理“春季攻势”行动方案
为推动全市环境质量持续提升 ,确保《2018年全市生态环境治理攻坚行动实施意见》(临办发〔2018〕2号)落到实处 ,市政府决定组织开展生态环境治理“春季攻势”行动 ,特制订本方案 。
一 、基本攻略
坚持“八个治污”基本思路 ,以大气环境治理和水体环境提标为重点 ,按照“环境质量只能变好 ,不能变差”要求 ,集中开展系列专项行动 ,实施一批污染治理项目 ,整治一批环境突出问题 ,查办一批违法违规案件 ,问责一批失职失责人员 ,为顺利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夯实基础 。
二 、行动重点
(一)企业深度治理行动
1.重点行业烟羽脱白治理 。3月底前 ,全市所有钢铁 、焦化 、火电企业启动烟羽脱白治理 ,5月底前工程要有明显进展 ,确保9月底前完成并正常运行。
火电企业由市经信委牵头 ,焦化 、钢铁企业由市环保局牵头 ,相关县(市 、区)政府负责实施 。
2.焦炉和钢铁烧结烟气排气筒改造 。3月底前 ,全市所有焦化企业启动焦炉烟气排气筒改造 ,采用原烟囱排放或采用与原烟囱同等高度的排气筒排放 ;钢铁企业启动烧结(球团)烟气排气筒改造 ,采用不低于70m的排气筒排放 。5月底前工程要有明显进展 ,确保9月底前完成并正常运行 。
市环保局牵头 ,市经信委配合 ,各相关县(市 、区)政府负责实施 。
3.煤焦发运站扬尘治理 。按照“先停后搬 ,先停后治”原则 ,3月底前 ,市区主城区上风向5个煤炭发运站停止生产,启动搬迁工作 ,9月底前完成 ;按照“区内道路全硬化 、装卸过程无扬尘 、煤场喷淋不间断 ,扬尘监控全覆盖”要求 ,其他区域煤焦发运站停止生产 ,启动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,5月底前完成 。
市煤炭局牵头 ,市环保局配合 ,相关县(市 、区)政府负责实施 。
4.重点行业标准化治理 。3月底前 ,启动铸造 、洗煤 、制砖 、混凝土搅拌企业环境标准化治理 ,5月底前完成 。
市环保局牵头 ,市经信委 、市煤炭局 、市交警支队配合 ,各县(市 、区)政府负责实施 。
5.持续整治“散乱污”企业 。按照全面排查 、分类整治 、依法查处 、动态监管的要求 ,对不符合产业政策和环保政策的严格按照“两断三清”要求实施关停取缔 ;对手续不完善 、不符合规划 、污染防治设施不全的采取先停后治措施 ,完善手续 、搬迁整合和规范提升 ;对已关停取缔的进行“回头看” ,坚决防止出现反弹 。
市环保局牵头 ,市工商局 、市中小企业局配合 ,各相关县(市 、区)政府 ,临汾 、侯马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,壶口风景区管委会负责实施 。
(二)扬尘污染治理行动
6.城市大清洁行动 。①在市区规划区范围内 ,组织实施道路大清洗 、栏杆绿化带大清洗 、楼面楼顶积尘大清洗 、机关事业单位院内大清洗 ;对路沿街边地面实施全硬化 ,短期裸地(堆场)密网全覆盖 ,长期裸地(堆场)全绿化 ,3月底前制定方案组织实施 ,并建立长效机制 ;②加快推进城市容貌示范街道 、保洁示范街道创建工作 。
①市卫生计生委牵头 ,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、市环保局 、市交警支队配合 ,尧都区政府 、临汾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实施 。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 ,市环保局 、市卫生计生委 、市交警支队配合 ,各县(市 、区)政府 ,临汾 、侯马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实施 。
7.路域环境综合整治 。①对全市范围的国道 、省道、县道 、乡道 、村道五级道路沿线 ,全面开展治违 、治乱 、治污 、治路 、治理五项整治行动 ;②加强城区及周边主要道路吸尘清扫 ,彻底清理道路及两侧积尘 ;③对城区及周边破损路面全面修复 ;④沿街门面与道路连接带实施全硬化 。3月底前启动并持续组织实施 。
市交通运输局 、临汾公路分局 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职责分别牵头 ,市交警支队 、临汾南高速公路分公司 、临汾北高速公路分公司配合 ,各县(市 、区)政府 ,临汾 、侯马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,壶口风景区管委会负责实施 。
8.建筑工地规范整洁 。①市区规划区和各县(市 、区)城区范围内所有建筑施工工地要以“六个百分之百”为标准进行规范整治 ,达不到标准要求的不准施工 ;4月底前 ,规模以上土石方建筑工地全部安装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 ,并与住建 、环保部门联网 ;②3月底前 ,全市施工渣土车辆未加装环保硬密闭装置及统一标识 、未安装卫星定位系统的不准上路 。
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 ,市环保局配合 ,各县(市 、区)政府 ,临汾 、侯马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,壶口风景区管委会负责实施 。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 ,市环保局 、市交警支队 、市交通运输局 、临汾公路分局配合 ,各县(市 、区)政府负责实施 。
(三)臭氧污染治理行动
9.重点行业VOCs治理 。①全市所有制药 、农药 、化工(含煤化工) 、汽修 、家具制造、包装印刷 、塑料制品 、橡胶及制品 、机械设备制造等重点行业企业,4月底前全面完成VOCs治理 ,焦化 、化工等行业完成泄漏检测与修复(LDAR)工作并实现与环保部门联网 ,严格控制储存 、装卸损失排放 ;②全市销售及运输汽油的加油站 、储油库 、油罐车配套的油气回收治理设施要确保稳定运行 ,5月底前,年销售汽油量大于5000吨的加油站和储油库完成油气回收在线监测设备安装 。
①市环保局牵头 ,市经信委 、市文化局 、市交通运输局配合 ,各县(市、区)政府 ,临汾 、侯马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实施 。②市环保局牵头 ,市商务局 、市交通运输局配合 ,各县(市 、区)政府 ,临汾 、侯马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,中石化临汾公司 ,中石油临汾公司负责实施 。
10.生活源废气治理 。①4月底前 ,淘汰开启式干洗机 ,全面推广使用全封闭式干洗机(配备溶剂回收制冷系统 、不直接外排废气) ;②持续开展露天摊点专项整治 ,对不符合城市规划 、手续不完善的坚决取缔 ;③持续开展餐饮行业油烟净化专项整治 ,对无设施 、装置不运行 、不达标和向地下通道 、绿化带低空排放的餐饮业坚决予以停产整治 。
①市环保局牵头 ,各县(市 、区)政府 ,临汾 、侯马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实施 。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 ,市工商局 、市公安局 、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、市交警支队配合 ,各县(市 、区)政府 ,临汾 、侯马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,壶口风景区管委会负责实施 。③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牵头 ,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、市工商局 、市环保局 、市公安局配合 ,各县(市 、区)政府 ,临汾 、侯马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,壶口风景区管委会负责实施 。
11.机动车污染管控 。①3月底前 ,制定重型柴油车辆管控方案 。明确重型柴油车辆禁限行区域 、路段以及绕行具体路线 ,科学确定普通干线公路绕城和专用绕城通道路线 ,严控重型柴油车辆进入市区 ;②5月底前 ,全市所有国Ⅴ标准以下的重型柴油车全部加装颗粒捕集器(DPF)并建立清单 ;③5月底前 ,全市所有施工机械全部安装颗粒捕集器(DPF)并建立清单 ;④强化机动车不达标尾气监管 ,有效利用尾气检测设备 ,加大对“冒黑烟”和尾气不达标的机动车辆查处力度。
①市环保局 、市交警支队牵头 ,市交通运输局 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、临汾公路分局配合 ,各县(市 、区)政府 ,临汾 、侯马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实施 。②市环保局牵头 ,市交通运输局 、临汾公路分局 、市交警支队配合 ,各县(市 、区)政府负责实施 。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 ,市环保局 、市交警支队配合 。各县(市 、区)政府负责实施 。④市交警支队牵头实施 ,市环保局、市质监局配合 。
(四)清洁取暖改造行动
12.清洁取暖改造 。①3月底前 ,根据环保需求 ,逐县(市 、区)确定2018年清洁取暖改造任务 、改造方式 、完成时限等 ;②3月底前 ,完成霍州发电企业和侯马漳泽电厂长距离异地供热项目方案编制;③4月底前 ,完成全市散煤管控方案编制 ,并组织清理 、收缴无煤区所有散煤 ;④4月底前 ,解决乡宁 、永和 、大宁 、吉县产气单位临汾区域气源优先保障事宜 ;⑤组织实施2017年清洁取暖工程“回头看” ,持续推进清洁取暖改造工程建设 ,9月底前全面完成2018年清洁取暖改造任务 ,市区及周边重点区域实现无煤化 ,县城和城乡结合部(含中心镇)清洁取暖率达到50%以上 ,农村地区达到30%左右 。
①②市发改委牵头 ,市环保局 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、市经信委配合 ,各县(市 、区)政府 ,临汾 、侯马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,壶口风景区管委会负责实施 。③市环保局牵头,市公安局 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、市质监局 、市工商局 、市煤炭局配合 ,各县(市 、区)政府 ,临汾 、侯马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,壶口风景区管委会负责实施 。④市发改委牵头 ,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、市经信委配合 ,各县(市 、区)政府负责实施 。⑤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、市环保局分别按职责牵头 ,市发改委 、市安监局 、市质监局 、市国土资源局 、市经信委、市水利局 、临汾供电公司配合 ,各县(市 、区)政府 ,临汾 、侯马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,壶口风景区管委会 ,负责实施 。
(五)重点流域达标行动
13.昕水河流域提标治理 。3月底前 ,建立昕水河流域入河排污口清单 ;全面启动蒲县 、隰县 、大宁县生活污水截污管网及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建设 ,启动大宁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工程建设 ,彻底消灭流域生活污水直排口 ;加快实施昕水河生态修复断面水质达标工程 ;严格控制农业面源和畜禽养殖污染 。6月底前全面完工 ,实现昕水河出境断面水质稳定达地表水Ⅲ类标准 。
市水利局 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、市环保局 、市农委 、市畜牧兽医局分别按职责牵头 ,蒲县 、隰县 、大宁县政府负责实施 。
14.汾河流域综合治理 。3月底前 ,建立汾河及其支流入河排污口清单 ;流域内汾西县、霍州市 、古县 、浮山县 、尧都区 、洪洞县 、襄汾县 、翼城县 、曲沃县 、侯马市 、乡宁县等11个县(市 、区)全面启动生活污水截污管网及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建设 ,启动古县 、霍州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扩容工程建设 ,实现流域生活污水零直排 ;加快实施汾河公园 ,汾河尧都区吴村段 ,涝洰河 、浍河湿地工程 ;推进医药 、化工等排水企业环保设施提标改造,达到相应地表水质量标准 ;启动汾河及其支流生态修复断面水质达标工程建设 ;强化农业面源和畜禽养殖污染防治 。9月底前全面完工 ,实现汾河水质达地表水Ⅴ类标准 。
市水利局 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、市环保局、市农委 、市畜牧兽医局分别按职责牵头 ,相关县(市 、区)政府 ,临汾 、侯马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实施 。
15.其它河流污染治理 。3月底前 ,建立沁河 、芝河 、州川河 、鄂河入河排污口清单 ;全面启动安泽县 、永和县 、吉县 、乡宁县生活污水截污管网及及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建设 ,启动安泽县 、永和县污水处理厂扩容工程建设 ,消灭生活污水直排口 。加快实施芝河 、州川河 、鄂河河流治理工程 ;严控农业面源和畜禽养殖污染 。9月底前全部完工 ,确保沁河出境断面水质保持在地表水Ⅲ类以上 ,芝河 、州川河 、鄂河出境断面水质保持在Ⅳ类以上 。全面完成壶口风景区污水处理厂建设运行工作 。
市水利局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、市环保局 、市农委 、市畜牧兽医局分别按职责牵头 ,安泽县 、永和县 、吉县 、乡宁县政府 、壶口风景区管委会负责实施 。
三 、保障措施
(一)加强组织领导 。生态环境治理“春季攻势”行动是针对我市环境现状 ,结合汾渭平原联防联控要求确定的阶段性重点行动 ,对做好全年环保工作意义重大 。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认清我市环保工作当前面临的严峻形势 ,把治理工作作为全局工作的重中之重 ,特别是主要领导要亲自抓统筹 ,亲自抓落实 ,亲自抓督办 ,亲自抓查处 。市政府成立市生态环境治理“春季攻势”行动领导小组 ,由闫建国副市长任组长 ,统筹协调推进全市春季攻势行动 。领导组下设办公室 ,办公室主任由市环保局局长张文清兼任 ,负责行动的协调 、调度 、督导等具体工作 ,随时掌握工作进展 ,研究解决相关问题 。各县(市 、区)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 ,扎实推进攻势行动尽快实施见效 。
(二)落实“四铁”要求 。严格按照环保职责规定 ,倒逼环保责任落实 ,确保目标任务完成 。对不能按期保质完成治理任务的实施停产整治 ;对违法排污行为依法从重处罚 ;对工作不到位 、责任不落实 、问题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实行严肃问责 。
(三)实行领导包联 。建立“春季攻势”行动市县两级领导包联制 ,跟踪协调督办包联重点工作 ,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。
(四)深化联动治污 。加强部门联动 ,每周一次联合会商 ,每周一次联合执法 ;加强区域联动 ,健全完善“一城三区”一体化治理 、平川县(市 、区)区域和重点流域上下游联动治理机制 ,协同推进“春季攻势”行动任务落实 ;加强通道联动 ,建立专家跟踪机制 ,科学研究气象条件 、地形特点对全市大气环境影响 ,科学研判大气流动走向 ,科学制定通道联动治理方案 ,实施精准治污 。
(五)强化科技监管 。加快焦化 、钢铁 、电力 、水泥四大行业企业环保过程监管项目建设 ,加强对重点工业企业的在线监控 。完成市区环境网格化监管项目建设 ,实现精细化管理 。建设市区及周边区域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系统 ,实现对移动污染源的实时动态监测 。建设市区气溶胶激光雷达观测和组分监测站 ,开展城市建成区挥发性有机污染物监测 ,进一步加强重点时段 、重点污染物管控 。
(六)动员全民治污 。以“春季攻势”为主题 ,开展多种形式的宣教活动 ,充分反映市委 、市政府全力攻坚的坚定决心 、工作成效以及攻坚行动中涌现的先进典型 ,用正能量引导人民群众投身攻坚行动 ,赢得社会舆论支持 。积极采纳 、办理人大代表 、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人士的意见建议,继续实行有奖举报制度 ,鼓励广大人民群众踊跃参与环境污染监督 。
抄送 :市委办公厅 ,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,市政协办公厅 ,市中级法院 ,市检察院 ,人民团体 ,新闻单位 。
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8年3月20日印发